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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-30(8/10)

沙漠里的耳廓狐。

「晚安吻。」

「想要晚安吻。」

「晚安吻……」

薄引鹤听见了。

池漪的声音一直响在薄引鹤耳边,柔软撒着娇,像条扫来扫去的狐狸尾巴。

但这狐狸胆子很小,只用尾巴尖尖扫一下,接着就跑掉了。

最后,薄引鹤叹了一口气,放下平板。

“怎么还不睡?”

池漪眨眨眼睛,只能看见薄引鹤的轮廓。

“睡不着。”

黑暗中,二人静默了一会儿。

“是不是有话想说?怎么一直看着我。”

池漪往被子里缩。“没有。”

薄引鹤站起身,走到池漪床边坐下。

床铺微微下陷。

他隔着被子,有节律地轻拍池漪的肩。

“想要什么就说出来。”

沉香气如旧。

薄引鹤的声音也是符合夜色的低沉,就好像不管池漪说什么,他都会答应。

其实薄引鹤只是在安全问题上控制欲强。

他本质是个惯孩子的人,从生活的各方各面都能看出来。

当然,惯孩子的范围仅限池漪一人。

“……我想参加调酒师比赛。”

“可以。”

薄引鹤不问是哪个比赛,因为哪个都可以。

“我想凭实力参赛,不想当关系户。”

“好。”

“但比赛要公平一点。”

“行。”

“我想加入程氏的那个调酒师团队。”

“没问题。”

“我想拜程爷爷为师。我自己去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你会来我工作的地方看我吗?”

“如果你希望的话。”

问题绕了一圈又一圈。

池漪临时提出了一堆问题,但百转千回,千回百转。这其实都不是他想要的东西。

他像闹觉的小孩,眼睛困得睁不开了,就是不肯睡觉,也不肯说自己要什么。

池漪声音越来越小。

薄引鹤以为池漪要睡着了,轻拍着的手收回,静默着,慢慢起身离开。

可刚转过身,有一股微弱的力量勾住薄引鹤的衣角。

拽不住薄引鹤,但拽住了薄引鹤。

昏暗的夜灯光中,谁都看不清对方的脸。

池漪看不清,还是移开了视线,声若蚊蚋。

“我想……”

“我想要……晚安吻。”

第28章 一见钟情

晚安吻三个字微不可闻。

布料摩挲。

模糊的影子重又坐回床边,倾身向另一道影子。

温热的指节温柔地拨开池漪额发。

黑夜中,呼吸声都格外清晰。

池漪闭上眼睛,眼睫颤动。

沉香气息越来越近,他的眉心慢慢开始发痒。

时间在等待中变得格外长。

池漪甚至疑心这吻早就结束了,或许他错过了亲吻。

终于,额上轻微一沉。

童年道晚安的亲吻轻轻落在额间,温暖干燥,一触即分。

低沉的声音带着笑意。

“乖孩子。”

热度蔓延上池漪的脸颊。

窗外的簌簌雨声静若细沙滚落,故乡与异乡融于沉香,在黑暗中静静托起睡梦。

这是梅雨季节的最后一场雨。

……

阴阴洒洒一周后,城市出梅入伏,天气晴热,连日来的潮湿雨气仿若幻觉。

在某个温度升高的晴朗傍晚里,城市角落,一家名为「Dionysus」酒吧迎来了开业。

一位亚麻色头发的俊美年轻人,正举着沉重的摄像机,穿梭在A市的小巷子里。

他时不时驻足,对着老房子外陈旧的街景一顿拍。

这年轻人名叫程启琮。

他是个富二代摄影师,这趟回国是为了探望外公外婆。

程启琮颇有点动如脱兔的艺术追求,上一秒还在观察头顶凌乱的电线,下一秒就转身狂拍垃圾桶,丝毫不在乎路人的目光。

他就这么一路走一路拍。

不知不觉,溜达到了一片旧厂房改造的艺术街区。

天色将晚,苍红的夕阳和暗紫的霞光融合。

老厂房的红砖墙凌乱布着涂鸦,破朽的露天铁架楼梯钉在外墙,早已废弃多年。

空调外机嗡嗡作响,冷风暖风混在一起。

夕阳一会冷一会儿热。

就是在这么条旧巷里,程启琮抬起头,一眼就看到了楼梯上的那个人。

那人站在铁架楼梯转角平台上,手肘支着栏杆,姿态放松随意。右手拎着瓶啤酒,时不时喝一口。

晚风吹乱他的头发。

他没看见程启琮,只盯着天上的晚霞看。

晚霞确实好看。

余晖的暗光将他的衣服浆染了色,长袖T恤,或许原本是白色。

风吹衣服鼓振,勾勒出清瘦的身形。瘦下去的地方愈暗,迎光的侧脸与手臂亮一些。

他浑然融入杂乱无章的背景,颓靡又漂亮,让人移不开眼。

程启琮本能地举起相机,镜头上抬,又稳又快地记录下这一幕。

“咔嚓。”

在取景器的暗调小小画框里,那人微微偏头,显然是发觉了摄影师的存在。

程启琮一下子有种偷窥的窘迫,立刻放下相机。

“对不……”

隔着一条小巷,那人趿着拖鞋慢慢走下楼梯,转身绕向旧厂房的另一边。

他竟连问都没问,似是不在乎程启琮拍他,

程启琮呆立原地。

眼见着人消失,程启琮才回过神来,快步跑着追上去。

这里的巷子像迷宫一样窄。

程启琮曲折前行,在这一刻体会了爱丽丝追兔子的心情。总算穿过桃花源入口的小道,又突然一头扎进了宽畅的街巷。

周遭骤然开阔,人声鼎沸起来。

鲜花从巷子的一端烧到另一端,像晚霞一样灼灼簇拥。

空气中满溢着浮动的芬芳。

“谢谢老板,开业大吉!”

“谢谢~”

这是一家新开业的酒吧。

门口,有个年轻的服务生正在给来打卡的客人分发玫瑰,朱丽叶、厄瓜多尔、奥斯汀……品种繁多,令人目不暇接。

现在正发放的这部分玫瑰,皆是色调清艳。

于是人人手上都有一支浅白淡绯的云霞。

程启琮抬起头,看见酒吧木制门牌上的花体字。

「Dionysus」。

酒神。

程启琮视线落下,恰好望见那个白衣的身影走进酒吧大门。

他下意识要抬脚跟着追进去。

保安拦了拦,提醒道:

“先生,本店过半个小时才营业。您可以提前预约一下。”

程启琮便回到小巷子里,坐在那人驻足过的楼梯上,等待着排号。

黑暗中,程启琮放大相机里的照片。

照片里的人实在是太有故事感。

旁人看着他,就会忍不住思索他为何独自喝酒,忍不住想象他当时站在那里,眼里看见的晚霞是什么样子。

现在已经夜色浓郁,可唯有小屏幕上残留着这场如烧晚霞。

程启琮端详照片太久,以至于将快门按动时刻的每个细节都刻入脑海。

仿佛楼梯之上,不止有程启琮孤零零一个人——还有一个人,在恒久地凝望晚霞。

他们一起等待了三个小时,仿佛已经是熟人了。

因此等待并不难熬。

……

三小时后,程启琮终于走进了Dionysus酒吧。

一进门,他的视线就被首先被最明亮的吧台吸引。

要找的人恰好正站在吧台后。

那人身上穿的已经不是宽松随意的白T恤,而是合身量的妥帖制服。

调酒师马甲将他的腰身收得极细,尤其是侧身时,几乎瘦窄成墨色一线,晃得人眼晕。

衬衫在光下散着白而崭新的微光,衬得肤色莹白如玉。

他的胸牌上写着“主调酒师”。

程启琮没看到他的名字,有些遗憾。

服务生将黑银的册子放在程启琮面前,另附一朵新鲜欲滴的玫瑰。

“您好,这是本店酒单。玫瑰是送给您的礼物。”

程启琮坐在吧台前,眼睛追着主调酒师,鼻尖嗅着店里清浅的玫瑰香。

他鬼使神差地问:

“我要一杯……Jack Rose。可以指定由主调酒师来做吗?”

服务盛愣了愣,俯身去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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